3月22日,金华市市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。
文件提出,加大新建建筑可再
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。重点抓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
通用规范》和
浙江省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》等相关标准规范,积极倡导和推广
太阳能光伏、太阳能光热、空气源
热泵热水和地源(水源)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,做到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。新建居住建筑按照标准规范强制性要求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,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覆盖率达到50%以上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力争达到8%以上,完成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%以上建筑应用面积22万平方米,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4.5万kW。